非移民签证豁免获得批准

如果您被美国领事馆视为签证欺诈或有失实陈述,或有其他定罪不能入境美国,您可能需要一个特别豁免。

我们的客户最近收到了这样的豁免,他将可以申请非移民签证来美。

与移民签证豁免(标准是证明有极度困难)相比,这种豁免更容易得到。

如果由于欺诈,失实陈述或某些刑事定罪而无法获得非移民签证,请与我们联系,讨论您获得非移民签证豁免的机会。

我们最新批准的案件

客人约在两年前与美国公民结婚。他太太比他大16岁。他们自己提交了申请,并在2016年第一次面试。第一次面试6个月后,移民局安排他们进行第二次面试(婚姻欺诈面试)。

他们很紧张,所以找到了我们。

结局是:我们多次多方面地讨论了他们的案子和准备面试。

他们是分开面试的。虽然回答问题时有一些许差异和小问题,总的来说,他们做得很好,移民局在面试3周后,批准了先生的绿卡申请。

在另一起案件中,客户有递解令,被移民法庭驱逐出境。联邦第九巡回法院已经驳回了再次审查她申请的要求。客户与她先生在第九巡回法院还没有驳回的时候结了婚。

驳回以后两年,我们接手了案件。

结局是:她的豁免申请批准了。她回到了中国,上周在美国驻中国广州领事馆拿到了移民签证。

我们非常擅长复杂艰难的案件。有很多案件在其他地方被告知不可能,走投无路了,在我们这里可能有解决的办法。

如果您有复杂艰难的案件(当然,我们也处理不怎么复杂的案件),请联系我们。

2个月前政治庇护申请转到旧金山,今获得批准

我们的客户2014年夏天在加州洛杉矶,提交了政治庇护申请。 她请了一名律师帮忙。 但她的律师帮她交了一个非常简单的申请,没有任何支持文件和声明。 去年夏天,她聘请了另一名“律师”,声称他可以让她快一点在庇护办公室面试。 她给了3000美元后,这名“律师”消失了。

在2017年2月初,她搬到了旧金山湾区,聘请了我们。

聘请后,我们马上要求洛杉矶庇护办公室调她的申请来旧金山,2周后我们收到了面试通知。

查看她的申请后,我们发现了很多问题。 我们不得不重写她的声明,提交缺失的文件,和准备面试。

努力的工作会得到回报。 客户的申请在面试后两周获得批准。

如果案件还在洛杉矶,她可能还要等待3年才可以面试。 并且以她原来简单的申请文件,肯定被拒。

中型科技公司专业工程师 L1B 签证获得批准

我们的客户是一家科技公司,有员工20余名。他们母公司的一名工程师来自台湾,过去三年申请H-1B,三年都没有抽签抽中,非常沮丧。 去年年底,公司咨询我们是否有其他的短期工作签证适合这位工程师。我们看过他在台湾母公司以及即将来美国公司的工作职责及过去的部分工作文件后,建议申请L-1B 专业知识人才工作签证。 根据以往的经验, L签证审查相对严格,我们提交了许多专业工程师工作时做出来的报告和文件,并解释具体用到的高等特殊知识,以符合L1B的要求。 移民局不到两个月即批准了申请。这名工程师今年终于不需要再等待H-1B的抽签,如愿以偿来到美国的公司继续工作。

过去几年来,由于H-1B一位难求,不少计划来美工作的专业人士寻求其他可能的签证。欢迎咨询我们,了解是否符合L-1B 申请的要求。

鲍夫曼和王(Baughman & Wang)律师事务所最近批准的案件

1.      移民局昨天批准了了两个I-526(投资移民申请),没有要求补充材料。这两个申请是在2015年11月左右提交的。

2.      惠先生面试后政治庇护获得批准。惠来自中国广西,在2015年初在旧金山申请庇护申请。惠先生有三个孩子,一个是第一次结婚生的,一个来自他现任老婆以前的婚姻,另一个是惠先生跟现任老婆生的。现任老婆与惠先生结婚之后经历了两次堕胎,终于在2014年生下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

3.      上周移民局批准了一个豁免申请,申请人是有递解令并逾期居留,他申请I-601豁免。

4.      上周移民局还批准了一个递解令豁免。客户有一个正在生效的递解令,她的案件已经被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驳回。案件被联邦法院驳回后,她才找到我们。

5.      杨女士来自山东。她在2015年1月提交了政治庇护申请。来美国之前,她参加了宗教活动,以学生身份来美后,继续在美国参加宗教活动。2017年2月她政治庇护申请获得通过。

湾区一所佛教庙宇的尼姑申请移民签证获得批准

我们的客户来自中国。她在大学学习英语,读研究生时学习佛教。在读研究生期间,她作为一个交流访问者(J-1)来到美国。

湾区的一所佛教庙宇希望雇用她作为住持。

根据移民法,一些宗教工作者如果符合某些要求,可以资格申请移民签证。

我们于去年7月提交了申请,今天收到了批准通知书,移民局没有要求补充任何文件。

移民法官批准我们客户的政治庇护申请

客户于2013年进入美国,并在旧金山申请庇护。庇护办公室没有批准她的申请,认为没有医疗文件和申请证词前后不一致。

在移民法庭的听证会上,我们的律师为客户准备充分,听证会持续约两个半小时,移民法官批准了庇护申请。

现在,客户可以申请她的家人来美国了。

即使在特朗普时代,基本的移民法和法规是一样的。客户在有经验的律师指导及精心准备后,再去法庭,结果是不一样的。

欢迎新客户与我们联系咨询(咨询后一周内聘请做代理律师,200美元的咨询费将退还给客户)。如果您在旧金山境外,希望进行电话咨询,您可以在我们的网站上交付$ 200,然后安排时间讨论您的情况。

王小禾律师联系方式:

Baughman & Wang, Attorneys at Law 

111 Pine Street, Suite 1225 

San Francisco, CA 94111
Tel. (415)576-9923 
Fax (415)576-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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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mont, CA 9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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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x (510)623-9498

Los Angeles (213)915-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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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华达州直接投资EB5投资移民获得批准

移民局批准了我们在内华达州一个直接投资的EB5投资移民案件。

我们的客户投资100万美元在他亲戚拥有的洗车场。 我们精心准备好投资结构和公司架构以适应EB5直接投资的需求。 移民局没有要求补充更多文件,17个月内批准了案件。

虽然大多数EB5投资移民是区域中心项目,但也有一些直接的EB5投资。 我们做过的直接投资移民,包括餐厅,课后托育,洗车,进出口和其他类型的企业。 到目前为止,我们有100%的批准记录(这也包括我们区域中心EB5的投资移民案件)。

如果您希望就您的EB5投资移民案件向我们咨询,请通过justin@lawbw.com联系我们或致电415-576-9923。

今天我们又收到了一份庇护最终批准书

这位客户于2012年8月来美国,在2012年10月在洛杉矶委托一家事务所,以一胎化为由申请庇护。2013年,她搬到了湾区居住,案子也从洛杉矶转到了旧金山。2016年9月,她收到了面谈通知,找到我们事务所的鲍夫曼律师,要求律师陪同面谈。

鲍律师审阅了原来事务所帮她做的陈述,发现申请表格与事实不符,庇护陈述也只是泛泛地讲了被堕胎,但没有任何细节, 而细节是关键。陈述中没有细节将对案件非常不利,会因为 “书面与口述不一致” 导致申请的被拒。在鲍律师认真细致的帮助下,客户又详细写下了被强迫堕胎当天的详细经过,做了一份有翔实细节的补充宣言,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庇护办公室。

10月份面谈后的两周,客户得到了建议批准,在背景调查通过后,客户今天又收到了最终批准。

庇护案件成功与否,有很多方面的因素,找到一位有经验的律师至关重要。

我们今天又有一对夫妇收到了庇护批准

这是一对来自中国河北农村的夫妇,他们的受教育程度很低。男方中学毕业,女方不识字。他们以计划生育迫害为由申请庇护。虽然大多是以一胎化政策迫害为由的案子由女方申请,但此案是由男方作为主申请人提出的。这对夫妇一共生育了三个孩子。在生完二胎和三胎后,除了被罚款,丈夫还被计生干部强行拖到卫生院,做了结扎手术。

本案是2014年10月份提交的, 由鲍夫曼律师代理。11月初做了面谈。在感恩节的前获得了批准。

今天有两个 EB5投资移民申请(I-526)获得批准

到今天为止,我们律师事务所递交的投资移民I-526和I-829申请一直保持着100%的成功率。

移民局今天宣布有2.5万个I-526投资移民申请正在等待审批或审理中。2.5万个申请将需要至少6年的移民配额(投资移民申请人每年用4000个移民配额,不包括他们的家庭成员)。

移民局今天还宣布,I-829的去除条件申请将开始面试。移民局将会随机选择I-829申请人,他们会收到面试通知。

专门技术或有特殊知识人员:除了H-1B,还有L-1B

L-1非移民签证是一种允许在美国和中国都有机构的跨国公司从国外的公司派遣人员去美国公司工作的签证。L-1有我们相对熟悉的L-1A,跨国公司的高管和L-1B,有专门技术或特殊知识的员工。L-1相比H-1B最大的优势是没有配额限制,但移民局相对地对L-1签证审批更加严格。

最近我们一家中型科技公司客户成功为员工申请了L-1B签证。客户想调遣在海外关联公司工作的产品经理负责北美的产品管理。听起来这类的职位不像是需要专门技术或有特殊知识的人,产品经理也不算是管理层的职位。如果要来美国工作,一般的人或许就等待H-1B的抽签。但客户说明了需要有特殊知识的人来做这个职位。申请的重点之一就是向移民局说明具体的特殊知识是哪些,在工作中的哪一环节需要这样的知识。跟客户完全了解后,律师精确地描述工作职能及需要的特殊知识。收集了相关的工作报告及图表,申请递交一个多星期后即获得批准。成功的申请离不开律师的能力,专业,和有经验的帮忙。

如果您的公司需要调遣人员,请咨询律师是否符合申请L-1B。

E-2 申请延期成功!

E-2投资人签证是一种长远并可重复申请的非移民类工作签证。合资格的投资人,其国家必须与美国签署一项双边投资条约。签证期限会因为美国和其之间的条款而异。E-2投资申请人需要在美国成立公司,我们的客户是来自日本,日本与美国有签署双边投资条约,因此符合资格。请注意来自中国大陆的不能作为主申请人申请E-2签证,但可作为E-2的跟随人(主申请人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

客户2013年成立的一家房地产开发的小公司,两年的E-2即将到期之际,公司的发展因为牵涉到诉讼而延迟。申请延期的时候除了更多资金的投入证明,并不能提供更多的公司经营文件。还有最大的问题是公司连一个正常运作的办公室也没有。移民局给我们发出补充材料通知,要求证明公司是一个真实营运的企业。要知道,那些投机或闲置的投资不符合E-2资格,在银行帐户未被交付的资金,或只是持有未开发土地的所有权,都不算是一种投资。客户的公司两年的房产开发计划并未达成,仅仅还在初始报建的阶段。我们详细说明了公司遇到的问题,并按现状重新作出新的开发计划,递交了相关的图纸,证明公司不仅仅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并且正在开发营运。 递交材料上去不够20天,移民局即批准了延期申请。

好的律师没有模板照着抄,也没有流水线作业。每个案子有不同的情况,律师准备相应的文件说明问题。我们成功的案例证明没有办公室也可以有真实运营的公司,延迟了的开发计划也有机会继续完成。如果您有类似情况,请咨询我们,因为专业且有经验的律师才能真正帮到您。

EB5 投资移民补件:解决资金来源问题,I-526获得批准!

上周我们收到了一个EB5投资移民申请I-526的批准。之前移民局曾经要求补充关于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具体来说,投资的钱50万是从一家香港公司转账来的,但该公司没有任何商业活动及税务记录。更糟糕的是,那50万是该公司的CEO在转账到美国(区域中心)来的前一天才把钱汇到自己公司的。 随后,我们准备文件回答移民局的补件,递交上去一周内移民局便批准了I-526申请。 截至目前,我们递交的I-526投资移民申请或I-829 (移除条件)从来没有被拒过。

欢迎咨询。

新创公司L-1A跨国公司经理延期获批

我们的客户是一家去年7月才开始运营的公司,规模小且员工到提交延期申请时只有5人,公司也是第一次申请总裁的2年L-1A延期,难度非常大。L1A跨国经理申请其中考察的一个重点是被申请人是否为公司的管理层,还是只是普通员工处理日常经营。通常来说,公司规模小很难符合L-1A的申请条件,因为人数少,公司架构简单,很难向移民局证明高管的职位。没有员工管理,哪来高管?但是事实证明,员工少并不是不能申请L-1A,我们的客户经营以来还不够一年,已经成功申请中国公司的副总裁来美处理美国公司的业务。虽然公司还在发展中,但是公司规划明确,发展的计划也一步一步完成,同时也向移民局证明未来公司会持续地经营以及扩大。准备申请时律师发挥重要的作用,根据公司的经营范围及发展方向,我们详细完整地表述总裁的工作职能,附上相应的文件支持。员工的工作职能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我们都细化而且精准的描述。移民局最终批准了2年的L1A延期,客户也可以继续在美国发展生意,开发美国市场。

如果您有意在美国开办公司,扩大原有公司的品牌及市场,请联系我们咨询。我们会为您在拓展生意的路上扫除障碍!

EB5 直接投资移民I-526获批

最近,我们一个EB5直接投资移民客户获得批准。

客户投资$100万和她的亲戚投资$100万在加州圣何塞收购一家餐厅。该公司还做其他的业务。我们帮助客户组建公司,商业登记,写商业计划书,列明资金来源和路径。

移民局18个月后批准了第一个投资申请人。

三个月前,移民局批准了我们另一个EB5直接投资申请人。

如果你知道想要做什么业务,在美国有朋友/亲戚来帮助你,直接投资移民是非常可行的。

两位曾假结婚的客户拿回绿卡了

上周,在两个不同的听证会上,移民法官批准了两位客户的移民申请,分别拿回他们的绿卡。

他们两位(两个案件没有关联)都曾经承认假婚姻。他们以前的律师曾要求他们在移民法庭上不承认假结婚,并继续这个谎言。如果是这样做,我们确信申请会被拒。

我们对这类假结婚案件有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如果您因任何原因,包括曾经假结婚,不幸在遣返程序上,我们愿意帮助和代理您的案件。

偷渡入境客户在广州美领馆获得移民签证

最近我们律师事务所成功帮助一名偷渡入境并非法居住美国多年的客户拿到移民签证。客户在1999年偷渡入境,在美已无证居留10多年。客户从一无所有,到结婚有小孩,大部分青春时光都在美国。移民局批准了豁免申请后,客户必须离境回到原国籍的美国领事馆拿移民签证再入境。客户年初在美国办妥签证中心的文件递交,年中回中国申请移民签证,一次成功!客户拿着移民签证入境,已回到美国。

很多曾经非法留美的人害怕和担心离境后不能再回来,不能再拿签证回美,事实上,如果符合豁免条件,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请咨询专业律师是否符合豁免申请。

移民局批准了中餐馆投资移民(EB5)申请

我们刚刚收到移民局来信批准了我们的一间中餐馆的投资移民(EB5)申请。虽然移民局花了约21个月审查申请,但是最后没有要求补充材料,直接批准。

客户是在美国留学的研究生。他的家人提供给他投资款。中餐馆位于100万美元的投资地区(不是高失业率区) 。投资人投资了100万美元。

虽然大多数投资客户申请EB5时选择投资区域中心,但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投资自己的企业(即直接投资) 。如果一个投资者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投资目的和计划,在美国又有值得信赖合作伙伴的帮助下,那么直接投资是一个很好替代EB5区域中心的方法 。

到今天为止,我们已经代表许多区域中心的投资申请人和直接投资申请,目前仍然保持100 %的成功纪录!

申请被移民局延迟了5年

一位来自马来西亚客户在2009年跟一个美国公民结婚,2010年递交I-130亲属移民和I- 485调整身份的申请。 移民局拖延5年,一直没有给出一个决定。客户多次咨询移民局,没有得到任何积极的回应。

我们多次建议客户去告移民局,客户一直很犹豫。终于在2015年5月, 客户决定起诉。我们马上行动,3天后就起诉到法院,起诉2个星期内,我们收到面试通知。面试后5天,移民局批准了客户的申请。

再一次说明,状告移民局仍然是保证移民局不拖延你案件的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