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移民路,法官最终批准绿卡

我们的客户杨女士于2002年以B-2签证来到美国。她在中国找中介准备的她签证申请,申请中有很多假信息。

她抵达美国后不久聘请了洛杉矶的一个移民顾问帮她递交庇护申请。庇护面谈后案子被移送移民法庭。开庭之前,杨女士与一位美国公民结婚并递交了I-130和I-485亲属移民申请。她的先生当时并没有在面试的时候出现,移民局随后拒绝了她的申请。

2005年,她的庇护申请开庭,移民法官拒绝她的庇护申请,原因是缺乏可信性。

杨女士随后向移民上诉委员会上诉,由于上诉委员会指出移民法官没有充分的理由证明缺乏可信性而拒绝该案,上诉委员会将案件判回移民法院重新审理。

杨女士搬到了湾区,与她现在的美国公民先生结婚,接着聘请了我们。

这案件在移民法庭很长时间了,连初审案件的法官都已经退休了。

经过与移民法庭和移民局多次调整后,2016年案件再次开庭,当时移民局提出了签证欺诈问题,并要求杨女士递交豁免申请。

豁免申请随后递交了,我们刚刚完成最后的开庭。虽然豁免申请理由不怎么充分,但移民法官还是批准了豁免,杨女士现在是美国的永久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