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申请政治庇护的十项须知

1. 申请政治庇护不一定非在过去受过迫害
“过去的迫害”是指在原籍国曾因政治观点、宗教信仰、某一社会团体的成员、国籍或种族这五种原因之一曾遭受过迫害。如果你曾因以上任何理由受过迫害,你就可在美国申请庇护。如果你过去没有受过迫害,但因在出国后在美国或其它国家参与了活动而有理由害怕未来会遭受迫害,你也可以获得庇护。
许多人在原住国虽然没有遇到过任何麻烦,但他们仍然申请了庇护。这些人是因为来美后参与的活动可能会使他们在回国后遇到麻烦。比如,某些学生也许加入了在本国被认为是“邪教”的教会;有的人也许加入了法轮功等社会团体。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你应立即向经验丰富的移民律师咨询是否可以申请庇护。
某些移民顾问、甚至律师为了增加你案子的份量也许会为你编造过去曾受迫害的故事。这是很糟糕的做法!千万不要相信那些违背事实帮你“编造”庇护申请的人。如这样做,庇护失败后,即使你以后和美国公民结婚,也会面临很多麻烦或受到终生不得移民的限制。


2. 虽然不必非找一位经验丰富的庇护律师,但还是找一位比较好。
庇护申请不像某些人想得那么简单。有经验的律师可以评估你的案子,确定案件的优势和弱势;通过正确的准备来提高获得批准的机会。大多数律师能为你做的是在庇护面试之前。面试过程中,律师的作用有限,但律师的作用有时至关重要。举例说:如果庇护官在面谈时对你的回答不甚满意,律师可以在面谈结束前用另一种方式同一问题再问你一遍,让你有机会进行解释、纠正之前的回答。
有的人会请移民顾问准备庇护申请、递交案子,然后移民顾问再为你找个律师陪同去面谈。这种做法不够明智。这样做在大多数情况下,律师对你的案件不很了解,不能为面谈做充分准备(这种现象在洛杉矶非常普遍)。


3. 申请庇护后,跟美国公民结婚,可以就不管庇护申请吗?
大多数情况下,不可以。
如果在庇护办公室对你的庇护申请做出决定之前你与美国公民结了婚并确定不继续庇护申请,你应立即申请I-130 (美国公民为外国配偶申请)和I-485 (绿卡申请),并通知庇护办公室你的决定。有时在I-485的面谈中,移民局会要求你先撤回庇护申请他们才能对你的I-485做出决定。
如果你在庇护案件被转到移民法庭后和美国公民结了婚,你也不能不理会你的移民法庭的递解程序。每次开庭必须出席。但你可以要求法庭终止递解程序,以便向美国移民局递交
I-485申请。但这样做非常困难,特别是在I-130还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很多时候,你需要等I-130批准后才能向移民法庭要求调整身份(申请绿卡)。
请注意,如果你是在递解程序启动后才和美国公民结的婚,法律上会假设你是为了取得移民才结的婚。为了证明这种假设不真实,你有更大的责任提供反证。


4. 如果来美国一年以上就不能申请庇护
一般情况,是这样。
但是也有一些例外。
如果你在美国保持了合法身份(如F1 / F2、L1 /L 2、H1 /H 4、或移民局给你延长了B1/B2等),你则不受此“一年规则”的限制;如果你失去了非移民身份,你必须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提交庇护申请。一般1到3个月之间被视为合理时间。如果你的申请因其它无法控制的情况而被延迟,你要尽快提出庇护申请。例如,如你被警察拘留、住院、或被糟糕的律师或移民顾问欺骗,你需在意识到这些麻烦后尽快提出庇护申请。你还需尽最大努力从速提出申请。
另一个例外是你的个人情况发生了变化,使你对未来的迫害产生了合理的恐惧。在这种情况下,你必须在个人情况变化后的合理时间内提交庇护申请。举例说,你两年前持B-2签证来美,现在已没有身份了,但在最近加入了某一社会团体,你可以在加入该团体后的1-3个月内提交庇护申请。


5. 我的律师或移民顾问给了我一份事先准备好的庇护陈述,让我照抄一遍,这样可以吗?
不可以,这绝对是个坏主意。
庇护陈述是庇护申请最重要的证据之一。它必须包含你本人所熟悉的事实。而不应使用并死记硬背一份由别人为你写的陈述。
陈述必须有细节、合乎逻辑、并与你的申请、你的国家状况和其它公开信息相一致。最好的做法是你自己先写一份陈述草稿,并在你的律师和其助理的帮助下完成。


6. 我的律师不说中文,我只能跟助理谈。
这不是好兆头。
律师的助理无法回答你的法律问题、为你的申请制定策略、并为面谈做充分准备。助理只能在你跟律师见面时为你翻译,答案必须由律师给。在见了律师、得到你所有疑问的答案、并了解申请程序后,助理才可以开始帮你做申请。在律师最终审阅同意后,案件才能向美国移民局提交。


7. 我在洛杉矶或纽约提交了庇护申请,如果我搬到旧金山湾区并将案子移到旧金山庇护办公室,我会不会失去我已等待的时间?
不会。根据我们的经验,旧金山庇护办公室会按照你庇护申请递交的时间,根据旧金山庇护办公室的面谈排期安排你的面谈。你会很快收到面谈通知。


8. 庇护申请递交后,我可以回国并在回到美国后恢复申请吗?
在你的申请等待期间,如果你的非移民签证仍有效,你可以在离开美国后再回来继续你的申请。但是,庇护办公室可能会认为你又回到了你声称害怕会迫害你的国家。
如果你的案件已转到移民法庭,你就不能离开美国,否则你会被视为已将自己驱逐出境。
如果你在美国非法居留期超过180但不到365天,且如果你不想在移民法庭继续你的庇护申请,你可要求自动离境。你不会受到3年不得入境的限制。你可以再次申请非移民签证(签证可能因其他理由被拒,但不会以非法居留被拒签)。


9. 几年前,我的庇护申请被庇护办公室、移民法庭和移民上诉庭都拒了,我还有机会重新打开案件吗?
有,但条件非常有限。
如果你现在了解到你以前的律师为你提供了无效帮助,你可以提出重新打开案件的动议;如果你国家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你可以提出重新打开案件的动议;如果美国法律发生了变化使得你可能有资格获得庇护,你也可以提出重新打开案件的动议。


10. 在我提交政治庇护后,我的护照过期了。我可以在领事馆申请护照延期吗?
不可以。在你的国家大使馆或领事馆延期护照会被视为寻求保护的行为,这与你担心遭受迫害的说法直接矛盾。如果你在大使馆或领事馆内被要求签署声明,承认你在庇护申请中撒了谎,那就对你更不利。
你不可脚踩两只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