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的定义为在美国取得了永久生活和工作权的外国人。如果你有一份永久性的工作并想要成为美国的移民,或者你是一个公司想要帮助员工办理移民,你就必须经过一个多步的申请过程:
- 申请者和雇主必须首先确定申请者符合移民局所规定的法规,可以移民成为美国的永久居留者。
- 绝大多数的申请表需要雇主向劳工部递交雇佣外国人聘请书 (ETA ─ 750A 表 ),并由国家劳工部批准劳工卡。如果你在美国某些地区从事医学方面的工作,可以免去这一步。
- 雇主帮助申请人递交外国人优先身份申请书 (1 ─ 140 表 )。如果劳工局还没有批准劳工卡,雇主需要等待批准之后才可递交1 ─ 140 表。
- 美国国务院必须颁发给申请者一个签证号,即使申请者已经入境美国。申请者接到签证号证明申请者已经在申请移民。移民案件的进展可以到美国国务院移民公告去查询。
- 如果申请者已经入境美国,他必须在得到签证号的时候将身份改成永久居民。如果申请者在境外,他必须到当地的美国领事馆去办理。
大多数具申请者,会通过两个美国雇主得到绿卡,即第三或第二类优先身份。
EB-3 的种类包括:
- 有两年职业技术工作经验的 技术性的工作人员
- 拥有本科学历的外国人
- 其它职业技术工作经验 少于两年的 非技术性的工作人员
如果你现在在美国公司有合法工作,或是你认为你可以获得美国公司给你的合法工作,并且公司愿意帮你办理绿卡,请你和我们联系,协商你属于哪个类别,并且胜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