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移民路,法官最终批准绿卡

我们的客户杨女士于2002年以B-2签证来到美国。她在中国找中介准备的她签证申请,申请中有很多假信息。

她抵达美国后不久聘请了洛杉矶的一个移民顾问帮她递交庇护申请。庇护面谈后案子被移送移民法庭。开庭之前,杨女士与一位美国公民结婚并递交了I-130和I-485亲属移民申请。她的先生当时并没有在面试的时候出现,移民局随后拒绝了她的申请。

2005年,她的庇护申请开庭,移民法官拒绝她的庇护申请,原因是缺乏可信性。

杨女士随后向移民上诉委员会上诉,由于上诉委员会指出移民法官没有充分的理由证明缺乏可信性而拒绝该案,上诉委员会将案件判回移民法院重新审理。

杨女士搬到了湾区,与她现在的美国公民先生结婚,接着聘请了我们。

这案件在移民法庭很长时间了,连初审案件的法官都已经退休了。

经过与移民法庭和移民局多次调整后,2016年案件再次开庭,当时移民局提出了签证欺诈问题,并要求杨女士递交豁免申请。

豁免申请随后递交了,我们刚刚完成最后的开庭。虽然豁免申请理由不怎么充分,但移民法官还是批准了豁免,杨女士现在是美国的永久居民。

我们刚赢了两个重要的案件

1.      我们的客户提供了假的大学文凭,在10多年前获得了他的职业绿卡。移民局后来发现了,并将客户移交法庭诉讼,客户在大约2年前雇用了我们。

在雇用我们之前,客户已经找过5或6个律师/律师事务所来决定最佳的应对方案。所有的律师都毫无例外地要求他继续说慌。最后,他被我们的另一位客户介绍来了。

我们建议他不要在大学文凭上撒谎,并承认他的欺诈行为。最终,我们的客户拿回了绿卡。

2.      客户在2015年向其亲戚成立的新公司投资50万美元。他的亲戚聘请律师提交I-526申请。后来他收到了移民局的补件通知。 补件要求提供有关申请的全部文件和信息,如失业率高的地区证明,商业计划书,雇用10名合格的美国工人,资金来源和路径等。客户与至少3名律师和他们都不愿意接受这个案子。最后,他遇到的一位律师将他介绍给我们。那时候,只有大约30天的时间来回复补件。

我们甚至还没有I-526的完整申请文件,这个案件是一项非常困难和复杂的任务。我们很快确定了要提交的文件,与在中国的客户一起准备,把这案件像新案件来做。

我们在截止日期前两天提交了补充的文件,大约一个月前,客户的I-526获得批准。

截至今日,我们对所有EB5案件的批准率均为100%。

硕士生获得O-1签证

O-1签证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才能的外国人。它必须由美国雇主递交申请,有效期3年并且可延期。O-1签证没有配额限制。

我们的客户是最近从加州某一艺术学院音乐专业毕业, 她发表了一些作品,并为几部纪录片配乐。

她在一家音乐学校找到了工作,做音乐顾问。

坦率地说,客户并没有特别有说服力的证据, 她花了超过10个月收集材料。我们在她工卡过期前一天递交了申请。

我们对每个案件都进行诚实的评估。 如果客户想继续申请,得自己决定,风险有时候是有的。 幸运的是,我们的客户,结果通常都是好的。

签证申请处于“行政审查”状态很久,应该怎么办?

 “行政审查”是指额外的审查,调查和评估签证申请人是否有资格获得签证。这可能发生在F,H,L,O或任何其他类型的签证。即使移民已经批准了雇主的申请批件(petition),大使馆/领事馆仍然可以“行政审查”你的签证申请很久。

这个过程,根据美国大使馆/领事馆/国务院的网站,通常需时1-2个月。实际上,许多签证申请人经历了更加长的等待和延迟。

最近我们的一个客户在上海经历了6个月的拖延,没有任何决定。

幸运的是,在美国,解决这个问题有一个合法的程序,即向联邦地区法院,因无理拖延其行政审查,对移民局,国务院和使领馆提起诉讼。

我们在一月份提起诉讼,上周领事馆再次面试了我们的客户,并立刻签发了L-1签证。

这类诉讼要求美国政府办事不拖延是很有效的。

如果您在移民局或美国领事馆/大使馆面前有等待过长的申请,请与我们联系,也许我们能给你帮助。

2018年首个特殊人才EB1A批准!

我们的客户是中国东北的厨师。 他出版了几本烹饪书籍,是电视和广播食品烹饪节目的常任嘉宾。 他还在中国有几家高档餐厅。

移民局一开始并没有感觉被我们客户非常符合资格。它要求我们补充材料,证明如何符合EB1A特殊人才的标准。

回复这类型的补充材料通知是非常繁琐的。 后来我们了解到移民局可能已经进行了海外调查,以核实提交的某些证据和文件。

最终移民局在上周批准了这个案件。

EB1A特殊人才申请现在很难拿到批准。 有适当和充分的准备和策略,还是可以申请得到的。

我们知道中国境内的许多移民咨询公司 “帮助”客户编写故事,奖励和其他文件,以提高申请的批准率。

我们不建议客户做任何这样的事情,我们也不会帮助客户做文件欺诈或虚假陈述。 

过去多年来,我们对所有EB1A特殊人才的案件保持100%的批准率(过去的成功并不保证未来的案件)。

如有兴趣,请发送电子邮件至justin@lawbw.com免费评估简历。

2018年第一个庇护批准

D先生2010年用学生身份来到美国,2014年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在大学期间,他加入了教会并受洗。

他在2015年秋申请政治庇护,刚刚获得了批准。

D先生在面谈的时候做得不太好,犯了几个错误让证词自相矛盾。 面谈结束时,我们的律师想办法纠正了,现在的D先生非常开心。

D先生的父母也是我们的客户。

又一H-1B成功批准了!

我们的客户是中型营养品销售公司,H-1B申请人是本科商业相关专业的,申请的职位是新职位,没有任何H-1B成功的历史。申请相关困难,尤其今年特朗普政府的H-1B收紧政策。不出所料,移民局去年9月底发出了补充材料的通知,问题围绕着新的Level 1 wage 初级工资和 H-1B 专业职位(specialty occupation)。客户以前曾有H-1B被拒的经历,收到补件通知,非常担心。我们清楚仔细地向客户说明移民局要求的文件,并解释各文件的作用,如何回答了移民局的疑问及补件要求。过程持续了两个多月,申请人一度沮丧想放弃,因为从她身边的朋友听到不少的被拒消息。我们鼓励她和雇主尽力收集文件,接近补件到期的时间递交了所有的补充材料。今天,不到一个月移民局便批准了案件。又一H-1B成功离不开客户的努力,当然还有我们律师的策略以及能力。

移民局豁免了客户的移民签证欺诈

C女士的移民签证被拒。是美国公民的姐姐帮忙申请的。 领事馆称她 与她的前夫是假结婚。由前夫提出的I-130亲属移民批准后,移民局又撤销批准。 五年后,姐姐帮忙申请的移民排期排到了,客户出席移民签证面试时,领事馆拒绝并要求她准备豁免申请。这时,她聘请我们帮忙。

豁免申请是非常困难的。

正确地记录和描述豁免申请要求的“极端困难”,并说服移民局是最困难的案件之一。

今年我们所有的欺诈豁免申请都没有失败过。

律师的坏主意可能毁掉你的案件

2017年年初,一位万分着急的妈妈来到我们办公室咨询,她俩个小孩I-485绿卡申请刚刚被拒了。妈妈和她先生是通过最大的孩子亲属移民来到美国。妈妈已经为两个小孩申请了亲属移民,正在等待排期。为了不想家庭分离,他们让两个小孩用B-2签证一起来美国了。 入境后,他们找了一位在湾区非常资深的移民律师咨询。 律师告知他们可以让小孩先转成F-1学生身份,留在美国等待排期。这样做既有身份留在美国,两个小孩不离开父母,又可以在美国拿到绿卡。看似行得通的计划在2015年8月转换身份申请(B转换成F身份)被拒时出现问题了。俩孩子立刻就失去了身份:B2签证过期,F-1学生身份被拒。那位律师 让他们交钱做重新打开的动议。他保证俩小孩在动议审理期间是有合法身份的。直到今天,客户还没有收到移民局对动议有任何决定。2015年12月,移民排期到了,那位律师帮他们申请了 I-485。几个月后,俩小孩去移民局面试。2017年年初,移民局拒绝他们的申请,原因是,在I-485递交时,他们在美国没有合法有效的身份。那位律师建议他们再次提交动议申请,反对移民局的决定。

妈妈才意识到,可能她的律师都做错了。在朋友的介绍下找到我们咨询。

做移民律师要清晰和明白移民法的细规则,细节决定成败。那个律师的建议和计划,简单一句,就是漏洞多。第一,客户小孩的B-2签证到期时,离学校开学的日期超过30天。从B-2身份转成F学生身份,如果学校开学的时间是在B签证过期后的30天之内,移民局是允许这样转换的。如果开学时间是签证过期后超过30天的,就不可以申请直接转换,即便是签证未过期时已递交转换身份申请。第二,转换身份被拒, 即使动议提交了,客户还是没有合法有效的身份留在美国。所以当时他们是不能提交I-485申请的。第三,如果客户听取了前律师的建议,再次挑战移民局的I-485拒绝决定,她俩小孩今天可能有更糟糕的处境。 

我们的律师彻底地改变了策略。今天,俩小孩已经拿到绿卡了。从找到我们,签约做案子,历时不够十个月,移民就成功了。

现在你还可以随便相信某一位律师的意见吗?

最近的批准案件

1.在过去一个月,我们在移民法庭赢得了3个政治庇护的批准。全部的庇护案件都是以宗教理由申请的。庇护办公室将这些案件提交给移民法庭,原因是“缺乏细节”或“证词前后不一致”。我们都知道很多时候庇护办公室夸大了一些微小的问题,拒绝申请或把申请转到移民法庭,今年我们在移民法庭保持了100%的成功记录。

2.初级工资(Level 1 wage issue)补件H-1B获得通过

今年才出现的H-1B初级工资(level 1 wage)的补件让很多申请人惶恐。移民局认为“初级工资”适用于入门职位,只有入门的工作职责,这样的职位并不是专业的职位也就不是只有本科及其以上学位的申请人才能胜任,就不是H-1B的职位。我们的申请补件通知下来得早,当时没有建议或实例参考。客户是小公司,申请人是MBA毕业的,申请难度很大。幸运地是我们的律师经验丰富,仔细研读补件通知后,找到了方向。我们要论证申请的职位是入门的同时也是专业的。刚毕业的申请人没有经验,做初级入门的工作是正常的,但不代表这种就是不专业的职位。证明是专业的H1B职位,就回到以往经常出现的补件情况了。看起来新型的补件最后在律师的拆解整理下,胜券在握。果然,补件交上去不到两个星期,移民局就批准了我们的H-1B。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帮忙会给案件带来更好的结果。

很多多情况下,H-1B申请的成败不仅取决于申请人的学历资格,还取决于提交申请的雇主,工作(职责)和薪水。最重要的当然是,你的律师如何组织你的申请来说服移民局。

3. E-2延期批准

我们已经帮忙这位E-2投资的客人拿到第二次延期的批准了。客户实际上在第一次延期的时候并没有做太多的事情,而这次她做得更少了。很明显,移民局对E-2签证的批准要求不如L-1签证严格。

4. 3名高管的L-1延期成功

我们帮忙两家公司获得了三个L1延期批准。移民局给其中两名申请人发了补件通知,我们只是写信给移民局解释了一下问题,没有任何新的证据提交。两个案件移民局都很快批准了。

上周两庇护案获批

案例1

这名客户的庇护申请已经被移民局庇护办公室拒绝了,移民局打算递解她。但是我们向法庭证明,客户是一个教会的成员,那个教会在她的国家曾受到迫害。如果她被递解,至少有10%的机会遭到迫害。

我们和三名教会的证人出庭。之前已经递交了他们每个人的书面证词。正是我们有证人,移民局的律师也同意我们胜诉机会很大,并告诉法官他相信我们的客户。移民法官在90分钟内就批准了庇护。

客户将可以为先生申请移民,她先生有驱逐令,已经在美国居留10年了。

案例2

这个案子是以强制堕胎和强制上子宫节育环为理由申请的庇护。客户于1990年堕胎,随后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上了环。庇护办公室拒绝她的案件认为证词不一致和缺乏细节。

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案例,因为堕胎是27年前的事情,而且她的国家已经改变了公民可以合法拥有多少孩子的政策。此外,客户在庇护面谈和移民法庭的听证会上的确给了不一致的证词。还有,法庭翻译员在她第一天听证会上犯了几个重要的错误(这个案子在第一天听证会之后继续,并在本周结束)。我们必须听取录音带指出翻译的错误;还要找医生作证上环的影响。

最后,法官相信我们的客户,认为即使客户的国家可能改变了计划生育政策,客户也曾遭受过迫害,上了的环继续给她造成痛苦。

在任何移民案件中,特别是在移民法庭上,经验,能力和对客户的关心都是不可替代的。

从墨西哥偷渡的客户在旧金山移民法院成功获得庇护

我们的客户在2016年从墨西哥偷渡进入美国。他入境后被拘留,但随后通过了基本审察后被释放了。

我们代表他在移民法院申请庇护。案件一再改期。但他终于等到开庭时,法官只用了一个小时就批准了他的庇护申请。

因为我们的律师准备得非常好,移民局的律师也不上诉。法官在短短一个小时内就作出批准的决定。

并不是所有的移民律师都一样的,许多移民律师不会处理法庭的案件。

一定要找在移民诉讼具有丰富经验,了解你国家情况的移民律师来帮助你,代理你在移民法庭的案件。

起诉庇护办公室45天后,收到了面试通知

一名来自中国的女士雇用了一位移民律师,2年前提出了庇护申请。 庇护办公室通知她案件正在调查中。 由于案件停滞不前,没有更新,她感到沮丧。她聘请我们起诉美国移民局旧金山庇护办公室,不按时安排她面试。

我们在8月中旬提起诉讼,现在已收到面谈通知,确定时间为10月中旬。

起诉移民局仍然是解决移民局延迟不行动的最有效方法。

来美7年,庇护申请终获批

我们的客户于2010年来到美国,与美国公民结了两次婚,并申请亲属移民和绿卡。移民局拒绝他的I-130 亲属移民申请两次,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

客户在2011年移送到递解程序。

客户2014年有新的变化,他申请了庇护。

经过短暂的听证会,没有要求任何证人,移民法官就批准了我们客户的庇护申请。

我们代表全国范围内的移民诉讼。 如果想咨询或聘请我们代理您的移民诉讼,请与我们联系。

渴望宗教自由,庇护获批准

Yun女士和她的小孩2015年用B2签证来到美国。她抵达后不久就提出政治庇护申请,最近收到批准。

Yun女士在她的祖国参加了教会,遇到了麻烦,但不严重。在美国,她继续她的宗教活动。面谈时,庇护面试官问她许多关于宗教的详细问题。 Yun女士做好准备,没有给面试官任何理由怀疑她。

你不需要在你的国家遭受过迫害来获得政治庇护批准。只要你对将来的迫害有合理的恐惧,仍然可以获得政治庇护的批准。

鲍夫曼律师代理客户在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上诉成功

2004年,鲍夫曼律师代表原告上诉人在在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上诉,上诉法院推翻移民法庭的判决,裁定上诉人免于递解出境 (withholding of removal) 。该案已成为上诉法院的判例。 以下是判决全文: 

Hongke ZHANG, Petitioner, v. John ASHCROFT, Attorney General, Respondent.

No. 03-70930. Decided: November 09, 2004

http://caselaw.findlaw.com/us-9th-circuit/1458856.html

受虐配偶 I-360 申请获批准

I-360自行(self-petition)移民申请可以由受到虐待的公民或绿卡配偶及子女提出。I-360提交时,美国公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交I-485申请绿卡;而永久居民的配偶则需等待排期。


一名客户最近 I-360申请获得批准。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她先生,来美生活一段时间后发现先生并没有与前妻离婚,而且骗财和操控她。他们曾经因为吵架太大声,邻居报了警。因为这个案件里,申请人没有遭受身体虐待,申请难度比较大。 但是,我们充分和认真的准备使本案没有经过补充材料即一次通过。不久的将来,客户将收到她的绿卡。

发现有欺诈或者没资格获签证,是否可以保留绿卡?

是可以的,如果你知道如何去争取。

今天移民法官批准我们的客户的要求,保留她的绿卡不被撤销。这个案件中,我们的客户在她父亲成为美国公民之前结婚,当时她的移民签证正在申请。根据法律,如果她结婚,父亲为她申请的I-130亲属移民就为无效。她在移民签证面试时没有透露她已经结婚。

移民局在公民入籍申请时发现了她还没拿到绿卡以前已经结了婚,因此她是非法拿到了绿卡。最后她被送进遣返程序。

我们律师事务所处理了很多这种情况。我们的许多客户承认假结婚,移民局在客户拿到绿卡(或有条件的两年绿卡)很多年后发现他们假结婚。

截至今天,移民局起诉客户欺诈或其他方式没有资格获得签证的情况下,我们有100%的成功率让客户的绿卡身份保留下来。

今天又一个成功的案例,又一个快乐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