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墨西哥偷渡的客户在旧金山移民法院成功获得庇护

我们的客户在2016年从墨西哥偷渡进入美国。他入境后被拘留,但随后通过了基本审察后被释放了。

我们代表他在移民法院申请庇护。案件一再改期。但他终于等到开庭时,法官只用了一个小时就批准了他的庇护申请。

因为我们的律师准备得非常好,移民局的律师也不上诉。法官在短短一个小时内就作出批准的决定。

并不是所有的移民律师都一样的,许多移民律师不会处理法庭的案件。

一定要找在移民诉讼具有丰富经验,了解你国家情况的移民律师来帮助你,代理你在移民法庭的案件。

起诉庇护办公室45天后,收到了面试通知

一名来自中国的女士雇用了一位移民律师,2年前提出了庇护申请。 庇护办公室通知她案件正在调查中。 由于案件停滞不前,没有更新,她感到沮丧。她聘请我们起诉美国移民局旧金山庇护办公室,不按时安排她面试。

我们在8月中旬提起诉讼,现在已收到面谈通知,确定时间为10月中旬。

起诉移民局仍然是解决移民局延迟不行动的最有效方法。

来美7年,庇护申请终获批

我们的客户于2010年来到美国,与美国公民结了两次婚,并申请亲属移民和绿卡。移民局拒绝他的I-130 亲属移民申请两次,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

客户在2011年移送到递解程序。

客户2014年有新的变化,他申请了庇护。

经过短暂的听证会,没有要求任何证人,移民法官就批准了我们客户的庇护申请。

我们代表全国范围内的移民诉讼。 如果想咨询或聘请我们代理您的移民诉讼,请与我们联系。

渴望宗教自由,庇护获批准

Yun女士和她的小孩2015年用B2签证来到美国。她抵达后不久就提出政治庇护申请,最近收到批准。

Yun女士在她的祖国参加了教会,遇到了麻烦,但不严重。在美国,她继续她的宗教活动。面谈时,庇护面试官问她许多关于宗教的详细问题。 Yun女士做好准备,没有给面试官任何理由怀疑她。

你不需要在你的国家遭受过迫害来获得政治庇护批准。只要你对将来的迫害有合理的恐惧,仍然可以获得政治庇护的批准。

鲍夫曼律师代理客户在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上诉成功

2004年,鲍夫曼律师代表原告上诉人在在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上诉,上诉法院推翻移民法庭的判决,裁定上诉人免于递解出境 (withholding of removal) 。该案已成为上诉法院的判例。 以下是判决全文: 

Hongke ZHANG, Petitioner, v. John ASHCROFT, Attorney General, Respondent.

No. 03-70930. Decided: November 09, 2004

http://caselaw.findlaw.com/us-9th-circuit/1458856.html

受虐配偶 I-360 申请获批准

I-360自行(self-petition)移民申请可以由受到虐待的公民或绿卡配偶及子女提出。I-360提交时,美国公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交I-485申请绿卡;而永久居民的配偶则需等待排期。


一名客户最近 I-360申请获得批准。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她先生,来美生活一段时间后发现先生并没有与前妻离婚,而且骗财和操控她。他们曾经因为吵架太大声,邻居报了警。因为这个案件里,申请人没有遭受身体虐待,申请难度比较大。 但是,我们充分和认真的准备使本案没有经过补充材料即一次通过。不久的将来,客户将收到她的绿卡。

发现有欺诈或者没资格获签证,是否可以保留绿卡?

是可以的,如果你知道如何去争取。

今天移民法官批准我们的客户的要求,保留她的绿卡不被撤销。这个案件中,我们的客户在她父亲成为美国公民之前结婚,当时她的移民签证正在申请。根据法律,如果她结婚,父亲为她申请的I-130亲属移民就为无效。她在移民签证面试时没有透露她已经结婚。

移民局在公民入籍申请时发现了她还没拿到绿卡以前已经结了婚,因此她是非法拿到了绿卡。最后她被送进遣返程序。

我们律师事务所处理了很多这种情况。我们的许多客户承认假结婚,移民局在客户拿到绿卡(或有条件的两年绿卡)很多年后发现他们假结婚。

截至今天,移民局起诉客户欺诈或其他方式没有资格获得签证的情况下,我们有100%的成功率让客户的绿卡身份保留下来。

今天又一个成功的案例,又一个快乐的家庭。

非移民签证豁免获得批准

如果您被美国领事馆视为签证欺诈或有失实陈述,或有其他定罪不能入境美国,您可能需要一个特别豁免。

我们的客户最近收到了这样的豁免,他将可以申请非移民签证来美。

与移民签证豁免(标准是证明有极度困难)相比,这种豁免更容易得到。

如果由于欺诈,失实陈述或某些刑事定罪而无法获得非移民签证,请与我们联系,讨论您获得非移民签证豁免的机会。

我们最新批准的案件

客人约在两年前与美国公民结婚。他太太比他大16岁。他们自己提交了申请,并在2016年第一次面试。第一次面试6个月后,移民局安排他们进行第二次面试(婚姻欺诈面试)。

他们很紧张,所以找到了我们。

结局是:我们多次多方面地讨论了他们的案子和准备面试。

他们是分开面试的。虽然回答问题时有一些许差异和小问题,总的来说,他们做得很好,移民局在面试3周后,批准了先生的绿卡申请。

在另一起案件中,客户有递解令,被移民法庭驱逐出境。联邦第九巡回法院已经驳回了再次审查她申请的要求。客户与她先生在第九巡回法院还没有驳回的时候结了婚。

驳回以后两年,我们接手了案件。

结局是:她的豁免申请批准了。她回到了中国,上周在美国驻中国广州领事馆拿到了移民签证。

我们非常擅长复杂艰难的案件。有很多案件在其他地方被告知不可能,走投无路了,在我们这里可能有解决的办法。

如果您有复杂艰难的案件(当然,我们也处理不怎么复杂的案件),请联系我们。

2个月前政治庇护申请转到旧金山,今获得批准

我们的客户2014年夏天在加州洛杉矶,提交了政治庇护申请。 她请了一名律师帮忙。 但她的律师帮她交了一个非常简单的申请,没有任何支持文件和声明。 去年夏天,她聘请了另一名“律师”,声称他可以让她快一点在庇护办公室面试。 她给了3000美元后,这名“律师”消失了。

在2017年2月初,她搬到了旧金山湾区,聘请了我们。

聘请后,我们马上要求洛杉矶庇护办公室调她的申请来旧金山,2周后我们收到了面试通知。

查看她的申请后,我们发现了很多问题。 我们不得不重写她的声明,提交缺失的文件,和准备面试。

努力的工作会得到回报。 客户的申请在面试后两周获得批准。

如果案件还在洛杉矶,她可能还要等待3年才可以面试。 并且以她原来简单的申请文件,肯定被拒。

中型科技公司专业工程师 L1B 签证获得批准

我们的客户是一家科技公司,有员工20余名。他们母公司的一名工程师来自台湾,过去三年申请H-1B,三年都没有抽签抽中,非常沮丧。 去年年底,公司咨询我们是否有其他的短期工作签证适合这位工程师。我们看过他在台湾母公司以及即将来美国公司的工作职责及过去的部分工作文件后,建议申请L-1B 专业知识人才工作签证。 根据以往的经验, L签证审查相对严格,我们提交了许多专业工程师工作时做出来的报告和文件,并解释具体用到的高等特殊知识,以符合L1B的要求。 移民局不到两个月即批准了申请。这名工程师今年终于不需要再等待H-1B的抽签,如愿以偿来到美国的公司继续工作。

过去几年来,由于H-1B一位难求,不少计划来美工作的专业人士寻求其他可能的签证。欢迎咨询我们,了解是否符合L-1B 申请的要求。

鲍夫曼和王(Baughman & Wang)律师事务所最近批准的案件

1.      移民局昨天批准了了两个I-526(投资移民申请),没有要求补充材料。这两个申请是在2015年11月左右提交的。

2.      惠先生面试后政治庇护获得批准。惠来自中国广西,在2015年初在旧金山申请庇护申请。惠先生有三个孩子,一个是第一次结婚生的,一个来自他现任老婆以前的婚姻,另一个是惠先生跟现任老婆生的。现任老婆与惠先生结婚之后经历了两次堕胎,终于在2014年生下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

3.      上周移民局批准了一个豁免申请,申请人是有递解令并逾期居留,他申请I-601豁免。

4.      上周移民局还批准了一个递解令豁免。客户有一个正在生效的递解令,她的案件已经被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驳回。案件被联邦法院驳回后,她才找到我们。

5.      杨女士来自山东。她在2015年1月提交了政治庇护申请。来美国之前,她参加了宗教活动,以学生身份来美后,继续在美国参加宗教活动。2017年2月她政治庇护申请获得通过。

湾区一所佛教庙宇的尼姑申请移民签证获得批准

我们的客户来自中国。她在大学学习英语,读研究生时学习佛教。在读研究生期间,她作为一个交流访问者(J-1)来到美国。

湾区的一所佛教庙宇希望雇用她作为住持。

根据移民法,一些宗教工作者如果符合某些要求,可以资格申请移民签证。

我们于去年7月提交了申请,今天收到了批准通知书,移民局没有要求补充任何文件。

移民法官批准我们客户的政治庇护申请

客户于2013年进入美国,并在旧金山申请庇护。庇护办公室没有批准她的申请,认为没有医疗文件和申请证词前后不一致。

在移民法庭的听证会上,我们的律师为客户准备充分,听证会持续约两个半小时,移民法官批准了庇护申请。

现在,客户可以申请她的家人来美国了。

即使在特朗普时代,基本的移民法和法规是一样的。客户在有经验的律师指导及精心准备后,再去法庭,结果是不一样的。

欢迎新客户与我们联系咨询(咨询后一周内聘请做代理律师,200美元的咨询费将退还给客户)。如果您在旧金山境外,希望进行电话咨询,您可以在我们的网站上交付$ 200,然后安排时间讨论您的情况。

王小禾律师联系方式:

Baughman & Wang, Attorneys at Law 

111 Pine Street, Suite 1225 

San Francisco, CA 94111
Tel. (415)576-9923 
Fax (415)576-9929

Email: justin@lawbw.com

Fremont Office

39650 Liberty Street, Suite 240

Fremont, CA 94538

Tel: (510)623-9668 Ext. 101

Fax (510)623-9498

Los Angeles (213)915-6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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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华达州直接投资EB5投资移民获得批准

移民局批准了我们在内华达州一个直接投资的EB5投资移民案件。

我们的客户投资100万美元在他亲戚拥有的洗车场。 我们精心准备好投资结构和公司架构以适应EB5直接投资的需求。 移民局没有要求补充更多文件,17个月内批准了案件。

虽然大多数EB5投资移民是区域中心项目,但也有一些直接的EB5投资。 我们做过的直接投资移民,包括餐厅,课后托育,洗车,进出口和其他类型的企业。 到目前为止,我们有100%的批准记录(这也包括我们区域中心EB5的投资移民案件)。

如果您希望就您的EB5投资移民案件向我们咨询,请通过justin@lawbw.com联系我们或致电415-576-9923。

今天我们又收到了一份庇护最终批准书

这位客户于2012年8月来美国,在2012年10月在洛杉矶委托一家事务所,以一胎化为由申请庇护。2013年,她搬到了湾区居住,案子也从洛杉矶转到了旧金山。2016年9月,她收到了面谈通知,找到我们事务所的鲍夫曼律师,要求律师陪同面谈。

鲍律师审阅了原来事务所帮她做的陈述,发现申请表格与事实不符,庇护陈述也只是泛泛地讲了被堕胎,但没有任何细节, 而细节是关键。陈述中没有细节将对案件非常不利,会因为 “书面与口述不一致” 导致申请的被拒。在鲍律师认真细致的帮助下,客户又详细写下了被强迫堕胎当天的详细经过,做了一份有翔实细节的补充宣言,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庇护办公室。

10月份面谈后的两周,客户得到了建议批准,在背景调查通过后,客户今天又收到了最终批准。

庇护案件成功与否,有很多方面的因素,找到一位有经验的律师至关重要。

我们今天又有一对夫妇收到了庇护批准

这是一对来自中国河北农村的夫妇,他们的受教育程度很低。男方中学毕业,女方不识字。他们以计划生育迫害为由申请庇护。虽然大多是以一胎化政策迫害为由的案子由女方申请,但此案是由男方作为主申请人提出的。这对夫妇一共生育了三个孩子。在生完二胎和三胎后,除了被罚款,丈夫还被计生干部强行拖到卫生院,做了结扎手术。

本案是2014年10月份提交的, 由鲍夫曼律师代理。11月初做了面谈。在感恩节的前获得了批准。

今天有两个 EB5投资移民申请(I-526)获得批准

到今天为止,我们律师事务所递交的投资移民I-526和I-829申请一直保持着100%的成功率。

移民局今天宣布有2.5万个I-526投资移民申请正在等待审批或审理中。2.5万个申请将需要至少6年的移民配额(投资移民申请人每年用4000个移民配额,不包括他们的家庭成员)。

移民局今天还宣布,I-829的去除条件申请将开始面试。移民局将会随机选择I-829申请人,他们会收到面试通知。

专门技术或有特殊知识人员:除了H-1B,还有L-1B

L-1非移民签证是一种允许在美国和中国都有机构的跨国公司从国外的公司派遣人员去美国公司工作的签证。L-1有我们相对熟悉的L-1A,跨国公司的高管和L-1B,有专门技术或特殊知识的员工。L-1相比H-1B最大的优势是没有配额限制,但移民局相对地对L-1签证审批更加严格。

最近我们一家中型科技公司客户成功为员工申请了L-1B签证。客户想调遣在海外关联公司工作的产品经理负责北美的产品管理。听起来这类的职位不像是需要专门技术或有特殊知识的人,产品经理也不算是管理层的职位。如果要来美国工作,一般的人或许就等待H-1B的抽签。但客户说明了需要有特殊知识的人来做这个职位。申请的重点之一就是向移民局说明具体的特殊知识是哪些,在工作中的哪一环节需要这样的知识。跟客户完全了解后,律师精确地描述工作职能及需要的特殊知识。收集了相关的工作报告及图表,申请递交一个多星期后即获得批准。成功的申请离不开律师的能力,专业,和有经验的帮忙。

如果您的公司需要调遣人员,请咨询律师是否符合申请L-1B。

E-2 申请延期成功!

E-2投资人签证是一种长远并可重复申请的非移民类工作签证。合资格的投资人,其国家必须与美国签署一项双边投资条约。签证期限会因为美国和其之间的条款而异。E-2投资申请人需要在美国成立公司,我们的客户是来自日本,日本与美国有签署双边投资条约,因此符合资格。请注意来自中国大陆的不能作为主申请人申请E-2签证,但可作为E-2的跟随人(主申请人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

客户2013年成立的一家房地产开发的小公司,两年的E-2即将到期之际,公司的发展因为牵涉到诉讼而延迟。申请延期的时候除了更多资金的投入证明,并不能提供更多的公司经营文件。还有最大的问题是公司连一个正常运作的办公室也没有。移民局给我们发出补充材料通知,要求证明公司是一个真实营运的企业。要知道,那些投机或闲置的投资不符合E-2资格,在银行帐户未被交付的资金,或只是持有未开发土地的所有权,都不算是一种投资。客户的公司两年的房产开发计划并未达成,仅仅还在初始报建的阶段。我们详细说明了公司遇到的问题,并按现状重新作出新的开发计划,递交了相关的图纸,证明公司不仅仅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并且正在开发营运。 递交材料上去不够20天,移民局即批准了延期申请。

好的律师没有模板照着抄,也没有流水线作业。每个案子有不同的情况,律师准备相应的文件说明问题。我们成功的案例证明没有办公室也可以有真实运营的公司,延迟了的开发计划也有机会继续完成。如果您有类似情况,请咨询我们,因为专业且有经验的律师才能真正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