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是外国公民归化成为美国公民的过程。凡是申请入籍者,由美国一般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连续居住在美国一段时间
- 成为美国固定的一个区域中的居民
- 具有听说读写英文的能力
- 懂得美国的历史和政府
- 品质良好
- 信服美国的宪法
- 热爱美国
所有申请入籍者必须证明他有良好的品质,信服美国宪法,并热爱美国。其他的条件可以根据申请者的情况加以豁免,例如美国公民的配偶等。
如果你现在:
- 有绿卡,并且你的配偶是在美国驻外公司或机构工作的美国公民
- 有绿卡,并且同你的美国配偶居住了3年以上
- 曾经犯过罪
- 是被虐待的配偶,并通过虐待你的配偶得到绿卡
- 至少50岁
- 你有特殊情况(如生病)无法学习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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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籍的条件 年龄
年满十八岁 ;特殊情况可以豁免此限制
居留
入籍申请者必须是合法入境美国并获得合法永久居留权。申请者需要递交I-551,证明自己的永久居留权。
合格的申请者可以马上申请入籍如果:
- 申请者是合法入境美国的
- 至少有五年的合法永久居民资格。五年内离开美国的时间一次不超过一年
- 如果申请人曾离开美国达三十个月以上,则须继续居留在美国一段时间,直至住满向法院申请归化时的前五年里,已经有了三十个月住在美国内的记录为止。
遵纪守法,道德良好
凡是杀人犯、习惯性酗酒者、一夫多妻者、卖淫、吸毒、赌徒以及与其他罪犯有牵连者等等,均可视为行为不检而禁止其归化申请。所以,申请人至少必须是五年内品行端正者。
信服美国宪法
英文能力
具有听说读写英文的能力,除非你是:
- 50岁取得永久居留权20年
- 55岁取得永久居留权15年以上者可以不用考英文,可用中文考公民知识
- 有身心学习障碍的人,这需要很好的专科医生证明才行
通晓基本美国政府和历史
申请归化者要能够以英语来读、说和写出简单的词句,而且,能用英文签名。移民局口试官将会以通信、简单的英语就美国政府和历史的常识提问,一次未通过者在一年内还有两次补考的机会。试题的范围大致不出“联邦公民资格考试大纲”。 申请人若年满五十岁,并已在美国居住二十年以上者,口试可用母语测试,而且免试英语能力。
愿意宣誓效忠美国,并宣布放弃对原属国家的一切效忠行为 申请公民身份者,必须放弃原有国籍,同时,也须放弃效忠他国与任何外国的职衔,并且保证遵守美国的宪法与法律。所以,想保有原国籍者不可申请归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