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解出境/上訴

跨国公司经理/主管绿卡

有资格申请L - 1签证的人,一般也有资格申请EB1-C,即只跨国公司经理/主管绿卡,申请者只需满足以下条件:
美国公司连续经营一年以上;
申请人的工作职责非常明显的是管理或执行;
海外公司继续在做生意。

申请跨国公司经理/主管绿卡最困难的部分为小公司的经理/主管在申请时要克服移民局的偏见,移民局认为小公司的经理或行政人员一般不符合NA2-3 (b) (1)(c) 或 EB-1C条款。直接办理跨国公司主管或经理绿卡,操作非常复杂,客户应当与信誉好的律师协商。

English | 中文

跨國公司經理移民

Copyright (C) 2008 Baughman & Wang Attorneys At Law, All Rights Reserved

 

 

 

王律師博客